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防范社会治理风险,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近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张琛带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对城关镇、长坝镇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以入户走访调查的形式,深入每名服刑人员家中详细了解其本人社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执行“双八”,即每月不少于8小时劳动,每月不少于8小时学习;每月是否定期去司法所报到以及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司法所是否为本人成立社区矫正小组,参加社区服务等相关情况,准确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
走访调查结束后,及时与乡镇司法所进行座谈,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和工作档案,查看了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思想教育、公益劳动、矫治帮扶、手机定位、请假销假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建议纠正2件,书面纠正违法案件1件。
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将社会治理风险降到最小。